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應以國家《標準治療指南》為基礎(chǔ),按照簡明、一致的標準,綜合考慮效能、安全性、質(zhì)量、成本和成本-效益等因素進行遴選。
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應定期更新并由官方發(fā)布、培訓和宣傳,《處方集》的編寫與修訂一般應該在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更新后進行。
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應以國家《標準治療指南》為基礎(chǔ),按照簡明、一致的標準,綜合考慮效能、安全性、質(zhì)量、成本和成本-效益等因素進行遴選。
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應定期更新并由官方發(fā)布、培訓和宣傳,《處方集》的編寫與修訂一般應該在《基本藥物目錄》更新后進行。